衛生級不鏽鋼S304 316L方管
調節型電動執行機構(電動執行器)不僅具有開關型一體化結構的功能,它還能對閥門進行控製,從而調節介質流量。下麵由澳翔電動執行器廠家對調節型電動執行器選型時需注明的參數做簡要說明。
a)控製信號類型(電流、電壓)
調節型電動執行機構(電動執行器)控製信號一般有電流信號(4~20mA、0~10mA)或電壓信號(0~5V、1~5V),選型時需明確其控製信號類型及參數(目前4~20mA為常用)。
b)工作形式(電開型、電關型)(即正作用和反作用)
調節型電動執行機構(電動執行器)工作方式一般為電開型(以4~20mA的控製為例,電開型是指4mA信號對應的是閥關,20mA對應的是閥開),另一種為電關型(以4-20mA的控製為例,電開型是指4mA信號對應的是閥開,20mA對應的是閥關)。一般情況下選型需明確工作形式,很多產品在出廠後並不能進行修改(應該是部分產品),大多智能型電動執行器(如CONAC係列、NDL、NDQ係列)可以通過現場設定隨時修改(如修改參數或更跳線,傳統模擬控製板要不通過更改跳線,要不得更改電機正反轉接線和傳感器接線)。
c)失信號保護
失信號保護是指因線路等故障造成控製信號丟失時,電動執行機構(電動執行器)將控製閥門啟閉到設定的保護值,常見的保護值為全開、全關、保持原位三種情況,且出廠後不易修改(應該是老式模擬控製形式的不易修改),智能電動執行器大多都可以通過現場設定進行靈活修改,如CONAC係列、NDL、NDQ係列等都可以通過修改菜單參數來實現,其中NDL和NDQ係列可以設定斷信號時閥位走到任意設定位置。